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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业资讯(20240618)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半岛都市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6-19 | 15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PART/ 01

第五届中国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发展论坛举行

REPORT  

2024年6月15日,第五届中国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发展论坛在南京理工大学举行。本届论坛以“知识产权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题,由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和南京理工大学共同主办,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专委会和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江苏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承办,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提供支持。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知网等单位的近五百位专家学者和代表参加了论坛。

在主旨演讲环节,6位专家学者围绕本次论坛主题作了精彩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赵志彬作了题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充分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的报告,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出台背景和总体部署,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作了系统介绍,就在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如何始终盯住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着力点作了深入阐述。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副理事长柳卸林教授作了题为“数据价值实现、数据产权确立与创新的探究”的报告,就科技成果改革的历史沿革以及目前面临的具体问题进行梳理,结合数字经济时代的特征,从创新视角出发分享了对于数据权属的思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崔海瑛作了题为“重点工作成果介绍及对当前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的思考”的报告,系统介绍了多份报告的重要研究成果,并从多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对于未来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的思考与展望。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委员、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原局长、江苏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朱宇作了题为“知识产权引领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思考”的报告,就知识产权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认识与目前存在的系统挑战展开讨论,并系统介绍了江苏以“五高五区”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引领江苏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探索。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专委会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宋河发作了题为“创新理论视角下的知识产权运用政策发展思考”的报告,从知识产权与国有资产管理的联系出发,分享了关于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政策改革和创新理论与知识产权运用的深刻思考。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专委会主任、同济大学特聘教授朱雪忠作了题为“对于我国促进高校专利转化政策的思考”的报告,就我国高校目前存在的专利成果转化率低难题,进行了客观深入的探讨。

在圆桌论坛环节,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专委会秘书长、同济大学教授毛昊,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二级巡视员姜伟、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刘海波、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规划计划处处长杨国鑫、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人才处处长赵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汤茂仁、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教授乔永忠、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戚湧、中国知网科技企业事业部总经理闵艳丽围绕“知识产权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文章来源: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PART/ 02

山东省海洋领域首张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花落青岛

REPORT

近日,山东省海洋领域首张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花落青岛市属国企——青岛国实集团,这标志着青岛市在海洋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工作中取得实质性突破。

国实集团此次申请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数据集为“水下声场目标识别数据”和“山东半岛地波雷达监测数据集”,分别汇集了多种商船、客船的声音数据及海洋高分时空分辨率流向流速数据。该两项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有助于数据的流通和交易,推动海洋特色数据在人工智能大模型中的应用,为相关技术研发及技术升级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赋能多模态海洋大模型水声目标识别及流向流速处理场景,校准和验证数字孪生模型,对我国区域海况评估、海洋环境与海洋生态监管、海洋灾害监测与预警、港口航运安全等领域具有积极意义。

数据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依法依规获取,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智力成果属性以及非公开性的数据集合,享有自主管控、加工使用、经营许可和获得收益等权益。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探索建立数据产权、交易、权益分配和治理机制的重要方式,有助于明晰数据产权归属、权益边界、权属状态,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数据高效流动、充分利用。

(文章来源:半岛都市报)


PART/ 03

报告文学《创作之伞 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在京研讨

REPORT

国内首部聚焦文字著作权保护的长篇报告文学《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近日在中国作家协会举办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重庆市作家协会、重庆出版集团和《啄木鸟》杂志社联合主办,来自文学、出版和版权领域的专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高度肯定了这部作品的文学价值和时代意义。

《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作者为重庆市作协副主席李燕燕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张洪波。全书11章20万字,以平实通俗的文学语言,以《著作权法》修订完善为主线,通过经典案例和采访,由浅及深地解读剖析《著作权法》的关键条款和社会广为关注的版权热点问题,为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展示了新时代我国著作权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

研讨会上,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邱华栋表示,《创作之伞》以文学的笔触和真实的案例事例,将版权保护道理娓娓道来,让广大作家认识到版权对文学创作、出版、传播的重要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文学艺术界对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这是别具一格的文学普法,体现了作者对推动文化强国、版权强国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本书第一作者李燕燕透露,在创作取材阶段,遇到了许多艰巨的挑战,如作家对隐私保护的担忧、出版单位的压力以及作家与出版社之间的复杂关系,但出于作为报告文学作家的责任感,她从未停止创作。“报告文学作家承担着引领大众去看见问题,并且找到解决问题办法的使命,所以我们要先启蒙自己的心,进而去启蒙社会。” 她希望通过《创作之伞》启蒙作家和社会公众,使他们明白法律是解决侵权问题的有效手段。

另一作者张洪波希望这本书能够让广大权利人认识到版权法治的力量,认识到版权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与版权同行,版权让你活得有尊严”!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PART/ 04

日本专利局发布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加速项目实施成果

REPORT

2024年6月3日,日本专利局(JPO)发布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加速项目(IP Acceleration program for Startups,IPAS)实施成果。JPO自2018年起实施IPAS计划以扶持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建设,为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做出了巨大贡献。JPO在此次报告中公布了6年来IPAS项目的成果、对初创企业的帮助和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6个要点。

1. IPAS项目总体成果

2018—2023年,共有529家初创企业报名IPAS项目,JPO共派遣228名专家,为104家企业提供了知识产权支援。初创企业在接受知识产权支援后共融资583.4亿日元,申请专利664件。

2. IPAS项目对初创企业的帮助

(1)扩大事业范围:通过IPAS项目确定公司的目标事业,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IPAS的协助下提前了解海外专利申请情况,协助初创企业在海外申请专利;初创企业在与大企业合作开发的商品中,成功获取商标和商标使用费。

(2)强化与其他企业的合作:获得IPAS支援的企业,在与其他企业交涉谈判中具有优势。另外,在与其他企业进行合同谈判前,能够更好地把握本企业和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可以事先确定在知识产权方面可能存在的争议并做好交涉准备。同时,获得专利权的初创企业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有助于推进与大企业的合作。

(3)顺利推进融资:初创企业在IPAS的协助下,通过获取知识产权战略,能够顺利进行融资。销售额较少的初创企业,通过对实证数据和知识产权情况的说明,能够使投资者了解企业的技术优势。

(4)强化组织体制:通过IPAS,初创企业可以咨询、委托知识产权专家签订顾问合同或进行专利调查等,从而扩大企业内外的知识产权,强化经营者和知识产权负责人的合作,升级企业组织体制。

3. 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要点

(1)明确客户形象与客户价值:明确技术对于客户的价值;通过明确应关注的业务领域和需要保护的技术,制定国内外需要保护技术的专利申请计划。

(2)在未来市场有前景的领域整合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专家需要通过指导,打破初创企业的短期壁垒、确定初创企业的长期方向性,整合长短期的商业模式。

(3)应对市场需求特定化技术:知识产权专家明确本企业独有的核心技术,探讨保护和利用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此核心技术不需要过分在意技术方向,而是需要注意商业上的顾客价值。

(4)确认核心技术的保护情况:为准确开展业务,需要仔细了解核心技术是否受到专利保护或是否侵犯了其他企业的专利权等;同时已取得专利的核心技术需要定期调整权力范围以应对事业计划和环境变化;知识产权专家要仔细确认明细书、必要时委托外部调查,以明确核心技术的保护情况。

(5)制定与事业战略联动的知识产权战略。

(6)关注共同开发、委托开发等各类需要交涉的合同。

 IPAS项目指将由商业和知识产权专家组成的指导团队派遣至初创企业,为其量身定制商业发展模式、产品战略等,并协助构建知识产权战略的“陪跑式”支援项目。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PART/ 05

新疆召开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业务指导会

REPORT

6月12日,新疆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业务指导会,14个地(州、市)及部分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关人员共1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解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深化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宣贯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新疆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在梳理业务条线的基础上,对重点工作提出细化要求,既答疑解惑,又出谋划策,围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指导。14个地(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和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就本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对标“六讲一争”,积极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要深入学习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会议和政策文件精神,按照严格保护、协同保护、精准保护、高效保护、智慧保护的工作要求,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工作。二是要对照新疆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三是要统筹各方资源,多措并举,加强地县两级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培训,适时开展轮训工作。各地要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PART/ 06

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动员部署会召开

REPORT

6月14日,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动员部署会召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辽宁省副省长王利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沈阳市市长吕志成、大连市市长陈绍旺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胡文辉指出,开展示范区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希望辽宁、沈阳和大连以此为契机,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法治化水平、强化全链条保护,助力东北全面振兴。

王利波表示,辽宁将坚持高标准建设、打造高质量成果、提供高水平保障,当好东北振兴“跳高队”,着力建设“东北标杆、国内一流”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会议宣读有关批复并为两市授牌。局有关部门,辽宁、沈阳和大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会。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