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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业资讯(2024101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大江网、环球网、新京报、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10-14 | 21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PART/ 01

广西部署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REPORT  

近日,广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服务工作视频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报近年来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底层支撑,在知识产权全链条中具有并发挥着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助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要主动融入自治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一要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好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作用,推广应用各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相关公共服务产品,有效激发地方创新动能,积极通过自建、联建、共建等形式建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统一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公益培训等服务,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二要构建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分级分类指导措施,健全各级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经验交流、服务协作和成果共享机制,统筹推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内容有效衔接,形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合力。三要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聚焦服务科技创新,探索开展嵌入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围绕自治区“19+6+N”的产业体系,为创新研发提供丰富的专利数据服务。聚焦服务转化运用,突出成效。探索构建“政府+高校+机构+企业”等多方协同发力的专利转化服务体系,推动盘活存量专利工作落实见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侵权预警相关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四要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模式标准化、实施运行规范化、办事程序便利化,以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为目标,完善普惠可及、支撑重点的多层次、多元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五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迎检工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而且分值比重较往年有所提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认真总结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新模式、新做法,提早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现场核查准备,争取为全区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工作提档进位多做贡献。

广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有关处室,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业务骨干以及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知识产权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参会。(广西)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PART/ 02

首期2.15亿元!江西首单知识产权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

REPORT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殷琪惠报道:10月12日,记者从省财投商业保理公司获悉,该公司于近日成功发行“江西省财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南昌市专精特新知识产权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简称‘ABN’)”,注册规模10亿元,首期发行规模2.15亿元,发行利率2.6%,定向扶持16家专精特新制造型企业。此次ABN的成功发行,使江西省在知识产权证券化(ABN)领域实现了发行零的突破,同时也是全国首单“银行保函”增信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票据(ABN)。

此次省内首单知识产权ABN的成功发行,即通过将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为可流通的金融资产,共扶持包括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京东实业有限公司在内的16家具有专精特新性质的制造型企业,以资本市场的路径分别获得融资480万元至3085万元不等,利率最低可达1.8%,不仅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增强了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江西省内的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截至目前,省财投商业保理公司资产规模达31.14亿元,累计投放45.37亿元,在保余额29.18亿元。

(文章来源:大江网


PART/ 03

全国首例网游诉游乐园商标侵权案二审宣判 盛趣游戏:完胜!

REPORT   

近日,世纪华通旗下盛趣游戏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2023)沪73民终 934 号二审判决(以下简称:本案),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即认定“龙之谷”“华昌龙之谷”乐园侵害《龙之谷》商标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3000元,驳回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至此,《龙之谷》游戏诉“龙之谷”乐园案最终以盛趣游戏的全面胜诉圆满收官。

  一审二审接连胜诉 《龙之谷》商标不容恶意侵犯

  2020年,盛趣游戏发现涉案游乐园以“龙之谷”、“华昌龙之谷”进行命名并进行大量宣传推广,使得大量用户误以为该游乐园与盛趣游戏旗下经典产品《龙之谷》游戏存在关联性。经盛趣游戏正式函告沟通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后,涉案游乐园依然拒绝整改。为保护《龙之谷》商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年,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于游乐园、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其他宣传中使用“龙之谷”字样“华昌龙之谷”等字样侵害了盛趣游戏的《龙之谷》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龙之谷》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且“龙之谷”商标获评“上海好商标”并入选《第八批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故判决被告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3000元。

  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近期,该院做出二审判决,判决维持原判并驳回被告全部上诉请求。至此,全国首例网游诉游乐园IP侵权案正式划上句号。

  加大线下侵权巡查力度盛趣游戏将坚决维权

  作为全国首例网游诉游乐园商标侵权胜诉案件,本案对于整个网络游戏行业都具有典型的意义和示范作用。

  在此次的诉讼案件中,一审和二审法院对于《龙之谷》游戏及商标的知名度均予以了充分认可,明确认定被告将“龙之谷”“华昌龙之谷”作为游乐园的名称,在游乐园内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处使用了“龙之谷”“华昌龙之谷”等标识的使用行为均属构成商标性使用,侵害了盛趣游戏商标专用权。同时,法院将《龙之谷》商标获评《上海好商标》以及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作为判赔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对上海市重点商标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对于后续此类案件的审判具有指导意义。

  作为拥有众多知名IP的游戏企业,盛趣游戏始终注重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断将维权范围从线上延伸至线下。自2023年《传奇》剧本杀维权案胜诉并入选2023“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后,本次的《龙之谷》商标侵权案维权成功,不但为盛趣游戏针对衍生线下娱乐市场维权积累了新的经验,极大地加强了信心,在行业中再次彰显了公司保护知识产权成果的决心与力度,也对网游IP衍生线下娱乐市场侵权治理具有典型性意义。未来,盛趣游戏将持续加大线下侵权巡查及维权力度,积极维护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及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环球网)

 

PART/ 04

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哪些挑战?这场研讨会集中探讨

REPORT

10月12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的2024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大会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法官共同指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提升,保护工作面临更复杂的局面,需要各方协同,做好理论研究、审判实践,共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最高法法官:植物新品种权案件类型多元,技术事实查明难度变大

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种子和耕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雷艳珍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设立以来,集中审理全国范围内的涉种业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保护水平有了很大提升。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80件,同比增长16.1%。其中,85%以上属于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民事案件,品种权人的胜诉率超过90%。

201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量逐年上升,案件类型以民事案件为主,案件来源地主要集中在河南、江苏、安徽、甘肃、山东等制种大省,涉及的作物类型以主要农作物品种为主,还包含蔬菜、水果、花卉品种。

随着审理案件类型的多元化,技术事实的查明难度也在变大。“传统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主要涉及品种特征、特性的同一性认定,现在出现了很多涉及品种亲子关系的查明。”雷艳珍指出,法院在审理实践中通常会使用分子标记法来做鉴定或检测,这就涉及行业标准,但是一些品种缺少相关的行业标准。

传统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生产、繁殖、销售或者委托制种、受托制种,雷艳珍表示,最近的一些案件呈现出侵权行为更加隐蔽的特点。如实际控制人设立一家公司,操纵公司去实施侵权行为,这给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农业专家:农业科技创新呈融合发展态势,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水平需提高

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赵春江指出,从审判实践来看,种子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部分。

此外,他表示,我国现在高度重视传感器的发展,从国家层面作出战略布局,将推动这一产业快速发展。传感器器件虽小,但产业和产值大,且涉及多类型的知识产权问题。“我认为,未来包括传感器在内的智能化装备,以及转基因、基因编辑等生物技术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将给司法带来挑战。”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局副局长张熠认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形式多样、数量众多,管理难度大。我国在专利保护的质量和国外布局水平方面还有待提升。与农业科技“走出去”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具有专业性强、监测周期长、跨领域、跨部门等特点,解决难度将非常大。

此外,农业科技创新逐步从传统农业技术向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多学科融合发展的方向发展。张熠指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并不能满足这方面的创新需要。其中,专利代理人对技术的理解不足、对发明核心要点和专利布局的把握不到位。

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王桂芳指出,从整体来看,我国农业产品的地理标志登记制度尚未完善、农业生物遗传资源权属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能力不强,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司法保护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我们要深入研究农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实施问题,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实务工作融合交流,特别要与社会各界广泛建立联系,围绕知识产权在农业创新中的应用、保护、管理展开深层次交流,构建农业领域全方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王桂芳提出。

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发布10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涉及植物新品种、专利、商标、技术秘密、软件著作权等,对于明晰裁判标准、彰显保护力度具有积极意义。据介绍,自2014年11月成立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农业领域知识产权案件3500余件。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张磊 校对 张彦君

(文章来源:新京报)


PART/ 05

澳大利亚澄清官方版权侵权豁免的范围

REPORT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最近在Australian News Channel Pty Ltd(“ANC”)诉Isentia Pty Limited(“Isentia”)一案中就官方版权侵权豁免的范围作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该裁决是澳大利亚首次就1968年《版权法》第183条进行分析和解释的裁决,因为它适用于“为政府服务”而进行的行为。然而,围绕第183条的确切范围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官方版权侵权豁免

根据《版权法》第183条,澳大利亚的联邦、州和地区政府有权对版权侵权的行为行使广泛的豁免权。这项豁免适用于联邦或州政府授权的第三方,前提是侵权行为是为政府服务而进行的。

虽然有对侵权行为的豁免,但这并不能免除政府根据第183条第(4)款和第(5)款将使用情况通知版权所有人并商定使用条款(包括报酬)的义务。如果通知义务违反公共利益,则不适用。豁免也受政府与某些版权收费组织之间安排的制约。

该豁免适用于哪些作品?

该豁免适用于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或其出版版本的版权,或录音、电影、电视或声音广播的版权。该豁免不适用于隶属于政府或受其控制的教育机构为教育目而复制、拷贝或传播作品或其他客体。

通常,计算机程序的源代码或目标代码的版权可作为文学作品受到保护。然而,《版权法》这一部分在措辞上的异常情况意味着目前尚不清楚侵权豁免是否适用于计算机程序。这是因为,虽然第182B条第(1)款中“版权材料”的定义包括“作品”,但第182B条第(2)款规定,该“作品”不包括由计算机程序或计算机程序汇编组成的文学作品。

第183条的标题是“为官方服务使用版权材料”。但是,该条款本身规定的豁免却并未使用“版权材料”这一定义的术语,而是指文学作品(不排除计算机程序)。因此,该条款的措辞本身表明该豁免涵盖计算机程序。

与此同时,计算机程序显然被排除在集体管理组织条款的豁免范围之外,因为这些条款使用了定义的术语“政府复制品”,这一术语指的是专门定义的术语“版权材料”(不包括计算机程序中的文学作品)。这意味着,当政府依赖第183条的豁免时,第(4)款和第(5)款的规定将适用,这要求政府通知版权所有人并支付报酬。

这如何适用于非政府第三方?

第183条明确允许侵权豁免适用于非政府实体,前提是这些实体已获得政府的书面授权(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或之后皆可),并且这些行为是为政府服务而进行的。

Isentia案涉及“为官方服务”一词的含义。在该案中,运营澳大利亚天空新闻台的澳大利亚新闻频道(ANC)根据1976年《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法》第21条寻求宣告性救济,即认定媒体监测与分析公司Isentia对其版权内容所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版权法》第183条第(1)款规定的范围。因此,该案件的问题是,Isentia是否曾“为官方服务”而向其政府客户提供了媒体监测服务,并因此有权享受第183条第(1)款所提供的保护。

ANC辩称,“(侵权)行为与政府向公民提供特定服务之间必须有‘直接联系’”。ANC的立场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Isentia的流程涉及大量复制所有已发表的文章和广播内容(无论政府是否感兴趣),然后该公司对这些内容进行过滤以识别政府客户感兴趣的项目,并提供与客户链接的摘录。

法院裁定Isentia胜诉,支持对第183条的广泛解释。法官伯利(Burley)认为,该行为与政府向公民提供的特定服务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即使是间接或准备服务的行为也属于豁免范围。法官表示:

“‘为联邦或州的服务而采取的行动’这一措辞没有提供‘将行为类型限定为为联邦或州提供的面向外部或最终使用的服务而实施的行为’这一内在的含义。当侵权行为的目的或目标是通过协助政府实体的雇员或官员履行其职能来使政府实体受益时,即为联邦或州服务而实施的侵权行为。该条的措辞并不支持版权所包含的行为与向公民提供政府服务之间必须存在‘直接’联系的观点。协助政府部门履行其适当职能的行为对政府服务来说同样重要,因为它们具有间接、后台或准备性作用。”

主要启示

Isentia案凸显了政府在可能广泛侵犯版权所有人权利与保护版权所有人商业利益之间的平衡。

“为官方服务而行动”这一词语应作广义的解释,不要求侵权行为与向公民提供政府服务之间存在直接联系——间接甚至准备活动都包括在内。

政府可以随时提供对第三方的授权,但这种书面授权的具体内容尚不明确。

目前侵权豁免是否适用于计算机程序仍不清楚,尽管Isentia案中如此宽泛解释的裁决可能为豁免的字面解释提供支持(这意味着计算机程序可包含在豁免范围内)。(编译自www.lexology.com)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PART/ 06

成都召开知识产权托管中心“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会议

REPORT

9月19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知识产权托管中心“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会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谈忠主持会议。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8个知识产权托管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市委“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听取了8个知识产权托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市23个区(市)县区域内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聚焦知识产权供需对接、转化运用等帮扶企业、推动发展的重点任务,对近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排查分析,围绕新形势下知识产权托管中心职能定位、服务理念、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工作方法等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思路,提出了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托管中心提能增效,“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的具体措施。

谈忠强调,一要精准定位,擦亮“金字招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托管中心各自特色优势,强强联合、专业互补、共同发力、加强宣传,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等重大工作中,努力将知识产权托管中心打造成为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金牌“技术经理人”。二要精准服务,当好“金牌管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托管中心整体队伍优势,以企业为中心,变定点服务为流动服务,深入一线问需问诊,按照“一企一策”模式,开展嵌入式、定制化、全链条服务,加快形成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三要精准对接,当好“金牌伙伴”。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托管中心资源链接优势,帮助中小微企业快速高效对接创新资源、寻求目标客户、拓展应用场景,贴心陪伴企业共同成长壮大,及时协助政府部门找到帮扶企业的精准施策方向,大力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成都)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PART/ 07

吉林举办2024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

REPORT

9月19日至20日,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在长春举办2024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聚焦“提升保护能力”,紧紧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讲授《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执法等内容。

吉林各市(州)、各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吉林)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