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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业资讯(20250109)
来源:澎湃新闻哈尔滨发布、澎湃新闻、国家知识产权局、金台资讯、新华日报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1-09 | 10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PART/ 01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编制出台《地理标志使用推进一市一策》

REPORT  

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地理标志管理工作水平,日前,该局编制出台了《地理标志使用推进一市一策》,针对每个市(地)实际情况,形成了地理标志使用推进工作意见建议。

地理标志是地域文化的传承、独特品质的象征、品牌价值的彰显,对乡村特色产业的形成、发展、繁荣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省知识产权局全面普查我省地理标志资源,调研掌握13个市(地)地理标志使用情况,梳理总结地理标志使用推广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编制完成了《地理标志使用推进一市一策》,全面系统展现了全省各市(地)地理标志基本数据和使用现状,通过数据对比分析了各地方在地理标志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地理标志使用推进一市一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为我省各地地理标志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哈尔滨发布


PART/ 02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守护知识产权”行动典型案例

REPORT

1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1. 上海祯意贸易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11月16日,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接到商标权利人的代理人举报,对当事人上海祯意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有:(1)购入标有“Zippo”商标的打火机后,自行在打火机上印制图案、或雕刻图案、或加装自行购入的外壳后对外销售;(2)购入他人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加工的“Zippo”打火机进行销售,并在包装袋、网页上标注“Zippo”商标;(3)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在“ZIPPO批发网”提供“Zippo”打火机雕刻/刻图服务。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三项之规定所指的商标侵权行为。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当事人侵权商品,并处罚款8万元。

2. 上海蜜蕊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等侵犯劳斯莱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商业混淆系列案

2023年8月2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某网络平台店铺上架“劳斯莱斯银云”婚车租赁服务套餐,但提供的婚车及网站页面使用的图片疑似为其他品牌汽车。经商标权利人辨认,涉案汽车的车头、车身、车辆轮毂位置分别使用了“劳斯莱斯”注册商标,但该款汽车与劳斯莱斯品牌汽车无任何关联。办案部门利用网络技术在美团、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广泛排摸,在全市范围内锁定了15家从事婚车租赁及婚庆业务的市场主体,并通过长三角办案协作机制,迅速锁定涉案人员,扣押涉案车辆。

上述15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等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等法律规定,对上述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共计71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3. 方某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2024年3月28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前期注册商标权利人上海米哈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违法线索,前往方某某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徐汇区古美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3年6月起至案发,方某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情况下,在徐汇区古美路某商务楼组织其名下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计侵权卡牌产品底稿;在浙江省义乌市某地组织生产制作侵权卡牌产品4031盒,共计111469包;并通过1688平台店铺销售侵权卡牌产品,违法经营额143048元。

方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42万余元。

4. 上海川野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安热沙”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3年11月24日,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移送线索,反映上海川野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ANESSA”“安热沙”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

经查,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当事人从张帆处以每瓶38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80000余瓶“安热沙防晒霜”,分别销往上海巨石阵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杭州谚语方舟有限公司。因巨石阵公司和谚语方舟公司发现商品与正品特征不符,将商品退回当事人。当事人在明知该批次商品与正品不符的情况下,仍通过社区团购平台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超过13万元。经商标权利人资生堂公司辨认,当事人销售的“安热沙防晒霜”确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销售侵犯“ANESSA”“安热沙”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5.5万元。

5. 上海市杨浦区振川便利店等5家水果经营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通过前期排摸,2024年1月31日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对全区范围内的5家水果经营者开展同步突击检查。经查,上海市杨浦区振川便利店等5家水果经营者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使用网售假冒“Zespri”和“佳农”商标的标签粘贴于普通水果上,冒充品牌水果对外高价销售。现场共查获假冒“Zespri”图案和字样的猕猴桃2箱(计38个)、侵权标签贴纸11382张。经核算,本系列案的违法经营额合计11033.6元。

上述5家水果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所有侵权商品及标识,没收违法所得2550元,并处罚款30500元。同时,将制售侵权标识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 南京宜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3年6月15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写字楼内使用的科勒卫浴产品涉嫌侵犯科勒公司注册商标权利。经科勒公司权利人辨认,现场共计174件卫浴产品为商标侵权商品,违法经营额较大,达到行刑衔接标准,2023年10月,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其后,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检察意见书,认定当事人因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决定不予起诉,应给予行政处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50060元,并处罚款89877元。

7. 上海见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商品注册商标后再次投入市场和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

2024年1月2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在对上海见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定区阿克苏路门店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为提升公司品牌的整体形象和价值,未经商标权利人深圳莫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拆除了3台印有该公司注册商标的视力筛查仪外壳,换上印有当事人注册商标“见乙”的外壳,将视力筛查仪包装为其自有品牌产品,再次投入市场用于验光配镜业务。

上海见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商品注册商标后再次投入市场和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

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使用印有商标“见乙”的视力筛查仪,从事上门配镜业务。同时,在线下门店使用印有商标“见乙”的视力筛查仪配合焦度计、验光镜片等设备验光配镜。焦度计、验光镜片箱属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清单》中的计量器具,当事人在使用上述计量器具期间并未申报强制检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没收当事人侵权商品,合并罚款10500元。

8. 可菲可梵(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将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案

2024年2月,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查见可菲可梵(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一款名为“粪豆”的巧克力产品,并通过连锁便利店等渠道对外销售。当事人于2023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包含“粪豆”“米共豆”“糞豆”“给我粪豆”在内的四项商标注册申请,但均被驳回,理由为“该标志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本案当事人作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商标申请被驳回后,仍将包含“粪”等类似不当字眼作为商标,使用在食品外包装上,极易让人感到不适,继而引发了包括光明网、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和广大公众的关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可菲可梵(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将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它不良影响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案

当事人在巧克力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了不得作为商标的标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通报,并处罚款1万元。

9. 上海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侵犯EMS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上海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0日从桐庐某厂购进印有“EMS”商标的邮政快递袋,并于2023年6月2日在拼多多网店“好家品包装旗舰店”上架销售。“EMS”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持有的注册商标。经权利人确认,当事人未被授权使用该注册商标,也未被授权以任何途径销售上述邮政快递袋。商标权利人也未授权桐庐某厂使用该注册商标及授权生产、销售邮政快递袋。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731.9元,并处罚款2500元。

10. 上海吉许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经营主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2024年3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根据“六和”注册商标权利人提供的线索,联合苏州市场监管部门对上海、苏州两地涉嫌侵犯六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多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经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上海吉许食品有限公司与于某某合谋,由吉许公司委托常州相关企业伪造印制含有“六和”商标的包装箱,发送至于某某的冷链仓库,于某某采购单冻鸡大胸等商品装入上述假冒包装箱后再销售给吉许公司。截至案发,吉许公司从于某某处购入上述假冒“六和”商标产品10万余箱,并向唐某进行销售,唐某再通过网络平台对外销售。行动期间,现场查获侵权冷冻禽肉18吨,涉案金额520余万元。

另查明,上海诺平实业有限公司从苏州某企业和上海固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购进假冒“六和”包装箱3万余只,并将其他品牌单冻鸡大胸等商品换箱为假冒的外包装后通过相关电商平台对外销售。至案发,固君公司擅自制作、销售印有“六和”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箱共计23万余只。

上述5家上海经营主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犯罪,办案部门依法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上述当事人已被提起公诉。(记者邹娟,实习记者张云鹏)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PART/ 03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REPORT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批示要求,总结2024年知识产权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突破口,接续发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再上新台阶。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有力。二是知识产权制度保障持续加强。三是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四是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释放。五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六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七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化拓展。八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提升至第11位,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了24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达到26个,连续两年位居各国之首。同时,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还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取得明显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接受中央常规巡视,对巡视指出问题认真整改。

会议强调,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更好地激励高水平科技创新、更好地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地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高标准谋划“十五五”事业发展,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制度规则、文化环境、人才队伍,更大力度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品质服务和高水平国际合作,更好支撑保障高水平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有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部署了2025年九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二是着力完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抓好重点领域立法修法。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持续提升审查质量效率。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五是着力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六是着力打造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七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高水平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走深走实。八是着力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力度。九是着力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廖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他强调,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扎实做好新一年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班子成员卢鹏起、胡文辉、张志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收官,高标准谋划知识产权“十五五”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再上新台阶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PART/ 04

深圳两大产业专利预审服务开通

REPORT 

近日,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举行高端装备制造和珠宝加工产业专利预审服务开通发布仪式。这两个产业专利预审服务开通后,预计发明专利平均授权周期将从原来的16个月左右缩短至3个月左右,将为深圳高端装备制造和珠宝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深圳市高端装备制造、珠宝加工两大产业的创新活跃度高,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年专利申请量超3万件,占全市专利申请量的近10%,对专利快速获权的需求强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原有新能源、互联网两大产业领域基础上,新开通高端装备制造、珠宝加工两大产业的专利预审服务,获批新开通了60个国际专利分类(IPC)小类和19个洛迦诺分类小类的专利预审服务,未来共计可为213个国际专利分类(IPC)小类和60个洛迦诺分类小类的专利申请提供预审服务,涵盖深圳市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轨道交通、珠宝饰品、时尚穿戴等20余个细分领域。目前,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为全国专利预审产业领域最多的保护中心之一。

据中心负责人介绍,自2018年12月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揭牌运行以来,中心一直致力为深圳“20+8”产业集群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支撑,充分发挥专利预审在加快专利授权、培育高价值专利以及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累计完成预审案件近50000件,超27000件获得快速授权,预审业务指标位居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前列;将发明专利的授权周期压缩至3个月以内,较常规申请渠道节省80%以上时间,大幅提升深圳企业创新效能;专利预审备案企业数量突破1万家,其中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4400余家,对深圳科技创新发展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不断提升。(记者 何泳)

(文章来源:金台咨询)


PART/ 05

中巴(西)专利审查高速路(PPH) 试点项目延长

REPORT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巴西工业产权局(INPI)共同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继续延长中巴PPH试点项目,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根据INPI发布的信息,其PPH项目模式将于2025年1月1日进入新阶段,每年接收来自其PPH所有合作方的PPH申请总量将上调至3200件,每季度不超过800件,国际专利分类(IPC)同一部(Section)下每年接收PPH申请总量上调至1000件,并取消每个申请人每周只能提交1件申请的限制;2025年第一季度INPI将不接收来自IPC分类号H04的PPH申请,并将在每个季度重新评估以确定接收的技术领域。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PPH合作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达到33个,覆盖84个国家。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PART/ 06

江苏: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REPORT

1月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全省法院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十五条司法措施》,要求全省法院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由于中药兼具药效整体性、成分多样性等特征,且诸多中药基本古药方属于“现有技术”,往往容易失去获得专利保护的基础。对此,省法院明确,要正确把握中药组合物、中药提取物、中药剂型、中药制备方法、中医中药设备、医药用途等不同主题专利特点,结合中医药传统理论和行业特点,合理界定中医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省法院明确,依法打击侵犯中医药老字号、传统品牌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恶意将中医药老字号、品种名称抢注为商标,或将商标注册为企业字号并进行使用的,结合中医药老字号、品种名称、商标影响力程度、积累的商誉以及抢注行为是否具有搭便车的主观过错、是否产生混淆误认或有混淆可能等因素,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省法院明确,依法采取行为保全、先行判决等措施,及时有效阻遏中医药领域侵权行为。依法适用证据保全、调查取证、证据披露、举证责任转移、举证妨碍等制度,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判决赔偿力度以及刑事保护措施等,严惩严重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提高中医药知识产权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依法及时将相关线索及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办案机关。(顾敏)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