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以“和合”智慧 护创新生态
REPORT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苏知最和合”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品牌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域外证据如何认定?母子公司的知识产权能否在项目招投标中共享?……在“苏知和合坊”苏州(太湖)软件产业园企业座谈会上,参会企业提出的知识产权诉讼相关问题得到在场法院法官细致解答。
这是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官进百企”活动的一个缩影,也是该院“苏知最和合”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品牌建设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弘扬江南“和合”文化底蕴,打造了以“推动纠纷和解、实现诉讼和谐、加强协同解纷合作、凝聚多元解纷合力”为目标的“苏知最和合”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品牌,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24年,该案例入选第三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不仅要在末端‘治已病’,也需要在前端‘治未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主动延伸多元解纷触角,聚焦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知识产权解纷需求,先后在传统文化、智能装备、现代声学等产业集群设立6处“苏知和合坊”联络基站,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将司法服务送至企业“家门口”。同时,该院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渠道,组织开展“知产法官进百企”活动、上线应用“法企对接平台”微信小程序、举办涉诉风险防范指导及释法答疑专场活动,引导各类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制。“我们希望通过‘抓前端’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该负责人表示。
人才是解纷的关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整合全市法院优秀调解人才,组建了覆盖10家基层法院的“苏知和合坊”解纷核心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问诊式”、场景化实训,提升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解纷的能力,为纠纷化解注入专业力量。
人才协作是“苏知最和合”品牌建设的一大亮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下称审协江苏中心)等单位开展合作,首创的“一官二员”机制尤为亮眼。技术调查官兼具“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双重职能,既在诉前化身特邀调解员“抓前端、治未病”,并组织双方调解;又在诉讼中以人民陪审员身份“抓末端、治已病”,加强技术事实释法析理,推动当事人和解。
“作为调解员,技术调查官能运用专业知识快速厘清争议焦点;作为陪审员,又能在庭审中协助法官理解技术细节。这种双重角色大幅提升了调解和审判的效率。”上述负责人介绍。
从实践成果看,“苏知最和合”品牌建设成绩显著。依托“苏知和合坊”联络基站,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为千余家涉数字经济、智能机器人等产业集群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满足了前沿企业的知识产权解纷需求。在“一官二员”机制下,技术调查官参与诉前解纷300余件,审结全省首例知识产权司法确认案件,30名技术型人民陪审员参与了1300余件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审判质效大幅提升。此外,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2年在全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荣获一等奖。该院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优秀技术咨询意见,联合发行专业书籍等方式,为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解纷提供有力支撑。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苏知最和合’品牌建设。在预防纠纷方面,巩固‘苏知和合坊’联络基站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在案件处理上,发挥示范性裁判作用,高效调处案件。同时,加强解纷队伍建设,开展专项培训,增选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提升解纷专业性与高效性;持续擦亮法律服务品牌,通过‘知产法官进百企’活动和‘法企对接平台’微信小程序,精准回应企业各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展望未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有关负责人信心满满。(记者 黄佾)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PART/ 02
续造与辉煌:中国专利法实施四十年
REPORT
我国专利法颁布于1984年,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历经四次修改,至今已走过四十年的历程。从最初的学习借鉴到后来的制度创新,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专利法产生、变革与发展的历史进程:在规则一体化构建阶段,注重国际经验借鉴与本土场景转化的续造,并构建符合国际准则、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制度体系;在专利高质量发展阶段,立足创新能力激励提高与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战略实施,致力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知识产权强国愿景。
中国专利制度的一体化构建,始于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较早颁行的法律之一,该部法律博采各国之长,借鉴了国外数百年来推行专利制度的经验,同时立足本土,考虑了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的国情。
将时针拨回到1984年,中国颁布的首部专利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采取单一的专利保护模式。新中国成立之初曾采取将带有公有性质的发明权与私权属性的专利权合并于同一法源进行保护的模式。为加强中国专利法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下称《巴黎公约》)的协调,并充分考量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场景,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对发明创造实行单一的专利模式。二是采取“三种专利、一部法律”的立法体例。即接纳国际上对于发明和外观设计进行保护的通行做法,并适应保护小发明、小革新的实际需要,将实用新型纳入专利保护范围,将三种专利集中于一部法律。三是采取审查制和登记制并存的授权机制。审查制是国际发明专利确权的通行制度,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采取“延迟审查制”,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采取登记制。四是采取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共治的法律路径,专利法建立了以司法为主、行政执法和司法并行的保护模式,这与许多国家的专利法有所不同。这些立足本国实际建立起的专利制度,在实施之初便大大激发了全民族发明创造的热情,专利申请和审批数量实现高速增长。
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内外形势发生新的变化,专利法国际协调活动日益频繁。1991年6月,我国参加了《巴黎公约》补充条约第一阶段的外交大会,1992年1月,中美两国达成知识产权备忘录。为了使专利保护水平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并着力解决专利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我国于1992年对专利法作出重要修改,扩大了专利保护的技术领域,将食品、药品等列为保护范围;强化专利权效力,增加了进口权,并将方法效力延及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简化授权流程,将授予专利权前的异议程序改成授予专利权后的撤销程序。经过这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基本达到国际公约要求的最低标准。
为满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及进一步与相关国际公约相协调的法律要求,2000年,我国完成了专利法第二次修改。此次修改的内容多是考虑有关公约规定的最低标准。比如,进一步强化专利权效力,补充许诺销售权,更为全面地保护专利权人利益;进一步简化专利授权程序,取消撤销程序,仅保留专利权授权后的无效宣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专利审查的司法救济程序,规定所有类型的专利纠纷均应接受司法审查。
2008年,专利法完成第三次修改。此次修改是专利高质量推行阶段的开端,标志着我国落实以专利战略为核心的创新政策体系的主动变革。《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于2008年6月发布,为了完成《纲要》提出的专利事业发展专项任务,同年年底,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重要修改:完善立法宗旨,首次将“提高创新能力”确定为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提高专利授权标准,增加了“现有技术”的概念,将“相对新颖性”标准改为“绝对新颖性”标准;强化权利应用,完善共有专利权和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实施与转化规则,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增加遗传资源保护规定,以实现专利制度与保护遗传资源制度之间的衔接;完善专利申请国际化规则体系,取消涉外代理机构的限制,并鼓励向国外提出专利申请。值得一提的是,完善遗传资源保护规定与专利申请国际化规则体系,彰显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积极主动参与专利国际协调的自信与决心。
2020年,专利法完成第四次修改。此次修改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已处于新的历史方位,正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积极回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着力解决专利法治体系原有的难题痛点,并为创新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制度产品和行为规范。加大对专利权益的保护力度。新增诚实信用原则,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加大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力度,提高法定赔偿额度、引入惩罚性赔偿、完善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规则;推动专利实施和转化。引入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并进一步强化职务发明规范管理;完善专利授权机制。增加专利新颖性宽限期的适用情形,引入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并为适应加入海牙协定的需要,增加对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整体而言,此次修法力度较大,有效地回应了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需要。
中国专利法实施四十年来,是借鉴发展、本土创新的四十年,亦是承前启后、成就辉煌的四十年。中国专利法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面向未来,中国专利制度将以更高水平的开放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以制度创新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以法治保障护航数字时代新兴领域发展,同时也必将以更包容的规则衔接、更高效的成果转化、更严格的权益保护,为全球创新生态贡献中国方案,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彰显大国担当,续写中国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篇章。(吴汉东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PART/ 03
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来株调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REPORT
红网时刻新闻3月26日讯(通讯员 颜璐)3月24日,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郭科技率队到株洲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展开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深入湖南赛德雷特卫星科技有限公司、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进行调研,并和与会代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有关企事业单位在专利预审、专利成果转化、商标保护、海外维权等方面的情况,现场收集了企业专利预审方面的需求,对新兴技术领域专利布局、专利预审申请策略等问题进行了实地指导,对企业专利成果转化、商标保护、海外维权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郭科技对株洲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专利预审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环节和具体工作。要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助力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高度重视专利预审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持续加大对株洲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株洲企业创新和专利预审的指导与服务力度,加强与企业和高校的交流,发掘更多高质量专利,将其纳入快速审查通道,为助力株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株洲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继续加强与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工作联动与沟通交流,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与服务水平。
(文章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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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REPORT
本报讯 (记者马宇薇)3月26日晚间,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近日获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公告显示,专利发明名称为一种犬瘟热病毒和犬细小病毒的二联亚单位疫苗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该发明创新地实现了一次表达纯化过程即可同时生产两种病毒亚单位疫苗的方法,纯化过程简单,生产用酶可回收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金河生物高度重视产品研发,目前已建立国内、国外两个动物疫苗研发中心,依托美国法玛威研发中心建立了具备全球视野的研发创新平台,国内与农科院西南区域中心紧密合作,致力于持续带来更多创新产品以及疫病解决方案。
据介绍,此次发明专利的取得是金河生物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形成的成果,有利于保护和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编辑 郭之宸)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PART/ 05
竞技世界申请网络通信专利,提高网络通信性能
REPORT
金融界2025年3月26日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竞技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网络通信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介质”的专利,公开号CN 119676151 A,申请日期为2024年12月。
专利摘要显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网络通信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介质,在其方法中,对目标通信数据进行数据组装处理,得到目标字节流数据,并基于预设连接初始化器,确定所述目标字节流数据对应的目标路由信息。随后,根据所述目标路由信息和所述目标字节流数据,从预设工作通道组中确定目标连接标识符,其中,所述预设工作通道组基于单线程轮询机制运行。最后,通过预设异步I/O接口和所述目标连接标识符,调用本地与所述目标远端通信节点之间的通信连接,以将所述目标字节流数据发送至所述目标远端通信节点。从而实现在兼顾通信灵活性的基础上来提高网络通信的性能。
天眼查资料显示,竞技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95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竞技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8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9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314条,专利信息146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8个。
(文章来源:金融界)
PART/ 06
REPORT
金融界2025年3月27日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视频生成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的专利,公开号 CN 119676472 A,申请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专利摘要显示,本公开提供了一种视频生成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属于计算机技术领域。该方法通过对多个参考信息分别编码,能够将每个参考信息对应的参考对象实例的特征和描述文本的特征进行绑定,并将不同参考信息的特征解绑,以避免不同参考信息混淆,使得生成的视频中能够准确的还原出每个参考对象实例的属性。并且,由于上述方案不依赖于区域约束,因此生成的视频具有多样性和运动平滑性。
天眼查资料显示,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600000万美元,实缴资本494301.122978万美元。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4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5000条,专利信息5000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31个。
(文章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