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北京嘉科开展了一期以“专利转化运用策略”为主题的“一团火”IP沙龙活动,看看嘉宾讲了哪些干货吧~
本次主要分享主要是从两方面来讲,一个是专利转化简介及途径,另一个是专利的维护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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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专利转化简介及途径
专利转化的具体定义为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具体的商业化产品,并对其进行维护和维权,以实现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专利转化运用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利产业化、专利商品化、专利金融化、专利竞争性利用和专利情报利用五个方面。
在专利转化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参与者,如专利输出方、专利接收方、辅助与支持方等。
政府可以为专利输出方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中介机构为专利输出方提供需求信息及中介服务;同时政府可以为专利接收方提供政策引导,中介机构为专利接收方提供供给信息及中介服务;专利输出方得到专利成果后,将专利成果转移至专利接收方,专利接收方在辅助与支持方的帮助下,根据该专利成果进行小试、中试、工艺画、产品化、商品化等一系列的产品研发流程,最终获得收益。
专利许可指的是专利拥有人向第三方授予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销售专利发明的权利的行为。专利许可包括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交叉许可、从属许可和开放许可多种形式。
专利转让指的是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专利权转让有四点注意要点,分别是:
(1)明确范围,即在合同中明确专利权人的变更;相对的,如果是专利许可,要明确的范围即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
(2)技术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或者用途,关键技术,生产工序流程,注意事项等。这些数据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特征,同时也是当事人计算转让费的依据。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便于履行。
(3)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超过有效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
(4)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转让费根据技术能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
专利许可和专利转让,都是将专利权转移给他人,他们区别主要体现在获取权利的方式、专利权的转移和生效的条件、获取专利的方式不同,就导致了专利权的转移形式不同。
获取权利的方式:专利权转让一般通过购买从而实现专利权变更,即权利人将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而专利许可通常以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方式实现,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区域、期限内使用其专利。
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转让后,专利权归属发生变化,受让人成为该专利新的所有者。而专利许可不发生专利权归属的变化,许可方还是专利权人。
生效的条件:专利权利转让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管理专利的相关部门登记权利转让事项后生效。而专利许可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一般会订立书面合同,以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权利生效的主要参考。
在需要个人以专利技术入股公司时,需要对主体资格和客体资格进行审查,首先是对主体资格的审查,也就是专利入股的人,需要确定专利权人是否拥有专利,是否存在履行职务行为、接受委托或与他人合作情形, 还需要在专利入股时,查询专利是否登记。
另外,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人在执行职务期间,利用单位的物质资源开发的专利技术归单位所有;经两者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而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当事人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故建议在主体审查过程中,应明确专利技术开发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中间有无相关协议,并要求专利权人做出相关书面陈述。
之后是对客体资格的审查,也就是专利入股的专利,需要审查专利是否被终止、专利权的地域效力、有效期、是否进行过专利许可、专利质押、该专利是否正在发生法律纠纷,用于入股的专利权内容,以及专利是否欠缺授权的实质条件。此外,如果涉及“组合专利”,即看似是几个不同的专利,但实际上是同一个技术主题内容的专利,只是使用了不同的名称,或者只是在专利申请文件的表达上有所差异,而专利技术出资一方很可能把这些“名为数个、实为一个”的专利权作为资产投资到公司,以达到增加投资额的目的。
Part 02
专利维护与维权
专利权的维护手段包括缴纳费用、维护条款解释以及合法使用监督等。其中,为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需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其次,在维持专利权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问题或纠纷,此时可以依靠相关维护条款的解释来解决争议。再次,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可以对他人进行监督,防止专利权被侵犯。
上述讲到了专利的维护程序,可以看到如果要维持专利权,则需要投入精力并花费很多成本,例如缴纳年费,并且年费标准随着专利权年限的而不断提高。那什么情况需要进行专利的维持,什么情况需要放弃专利的维持呢,我们可以通过技术角度、专利角度和市场角度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从技术角度来说,如果竞争对手稍加修改就容易规避,或者替代方案很多,这样的专利维持意义不是很大,可以放弃维持。或者,由于技术更新换代导致其当前的专利所对应的技术已经过时,该专利技术对于企业的未来发展已经毫无意义,这种专利,也可以放弃维持。
从专利角度来说,综合考虑专利的质量、权利稳定性、是否有配套的专利布局、是否和产品相匹配,以及该专利的申请目的、企业专利的总体数量等。
从市场角度来说,专利的维持策略要符合企业的市场策略。比如,有些专利,企业仅仅是出于战略角度而申请,并不会实施,也没有储备的必要性,则没有必要维持。
专利侵权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有法律保护效力的专利权的行为,称为专利侵权。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实施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施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针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如何判断是否侵犯了自身的专利权,其中一个重要判断原则为全面覆盖原则,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相同技术特征,也就是相同侵权包括三种情景。例如,张三获得杯子的专利权,专利的保护方案为该杯子具有用于盛水的杯体和用于手持的杯把,杯把设置在杯体上;如果李四生产了一种茶杯,该茶杯同样具有杯体和设置在杯体上的杯把,则认为该茶杯包含与专利权中相同的技术特征。
等同侵权同样可以进行举例说明,假设张三专利中的杯子的杯体的横截面为圆形,而李四专利中的杯体为椭圆形,则实现了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了基本相同的效果,则也认为侵权。
那如果发生侵权行为后,如何进行抗辩?
一种方式为提供证据证明涉案专利权未生效、失效或被宣告无效,例如张三的杯子的专利权已被其他人无效掉,由于无效掉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则此时不侵犯专利权。
另一种方式为提供证据证明专利为恶意取得。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滥用专利权:(1)将申请日前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标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2)将明知为某一地区广为制造或使用的产品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
再一种方式为不视为侵权的抗辩,也就是使用、许诺销售、进口的产品,为专利权人或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的产品。
另一种方式为进行特征比对后,发现未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
另一种方式为证明所实施技术为现有技术,也就是需要辨别相应专利是否为现有技术。
再一种方式为证明所使用或销售的产品,不知道且不应知道为专利侵权产品。
在发现对方侵权后,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知识产权局、电商知识产权部门等进行投诉。其中,法院的一讼通常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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